定義:生命體征包括體溫、脈搏、呼吸、血壓。
它們是維持機體正常活動的支柱,缺一不可,不論哪項異常就會導致嚴重或致命的疾病,同時某些疾病也可導致這四大體征的變化或惡化。
監測生命體征的意義:
它是用來判斷病人的病情輕重和危急程度的指征。
是標志生命活動存在與質量的重要征象
是評估身體的重要項目之一。